韋芳之美韋芳的身材絕對是無比的正點迷人,絕對是那種任何一個正常的男人都會為之垂涎。
圣人尚且妻妾成群,何況他韋小寶呢?
所以韋小寶對韋芳也早已經產生了愛與欲、望!
靈與肉的結合!愛與欲、望的交纏的確是一個值得人深思的話題。
在儒家哲學中,情感與欲、望的聯系最多,同時又最為復雜,有的思想家重情而不重欲,有的則情欲并重,還有的更加重欲,但是不管哪種情況,只要涉及到欲、望,總是與情感有某種聯系,這就使情感和欲、望同時復雜化了。至于情、欲二者究竟是何關系,不同思想家則有不同回答。由于情感本身的復雜多樣性,在解決情感與欲、望的關系問題時也就出現了復雜的情況。一般而言,大多數思想家都是在肯定情感的同時肯定欲、望的,但是在涉及到欲、望的問題時又是十分謹慎小心的。后來,宋儒提出“存天理,滅人欲”的主張,被認為是提倡宗教禁欲主義,對此應當如何解釋,在本章中我們將進行一些討論。
早期儒家,尤其是孔子和孟子,雖沒有直接提出情與欲的關系問題,但實際上并沒有離情而談欲。他們關于情感的學說,前面已進行過討論,但他們在情與欲的關系的問題上,似乎有不同層面的說法與用法。
第一個層面是從目的性意義上理解和使用“欲”字的,“欲”是人的道德目的的具體表現。在這個意義上,“欲”不僅是正面的,而且十分重要,并與道德情感有內在聯系。這說明早期儒家還沒有將感性欲、望視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,因而也沒有專門從這個意義上理解和使用“欲”字。
欲和情的這種聯系,還可以從孟子的另一說法中得到證明,這就是“若乃其情,則可以為善矣。”
(《孟子?告子上》我們在第三章討論過,孟子在這里所說的“情”是情感而不是情實,“四端”這樣的道德情感可以為善,這是不言而喻的。如果同“可欲之謂善”聯系起來看,那就更清楚。“可欲”者不是別的,就是道德情感,但情感是人心所固有的,就是心之所“存”有什么“可欲”、“不可欲”的問題呢?因為孟子所說的“欲”不是對心之外的某種對象有所欲求,而是我的情感的目的性的自我實現的心理機能,才能說成是“欲”可見,“若乃其情,則可以為善”與“可欲之謂善”其實是講同一件事,并不是不同的兩件事。情是從存在上說,情就是心之所存;欲是從情之“不容已”的實現處說,因而表現為欲、望、欲求,情之為善是通過欲而實現的。
第二個層面是從生理心理層面上說的,“欲”就是人的生理欲、望以及現實生活中的各種物質欲、望。這個層面上所說的“欲”同“七情”中之“欲”有相同之處。但是,單獨講到“欲”時,儒家還常常賦予一種意義,即指人的一種超過生存需求的、追求物質享受的貪欲,而不是“自然”之欲。這種細微的差別有時并不明顯,有時則被特別強調。這種欲、望與情感的聯系也與第一層面不同,主要是與生物性的自然情感相聯系,而不是與道德情感如“四端”之情相聯系。孔子和孟子已經注意到這個層面的欲,但并沒有特別提出欲與情的關系問題,后儒便更多地討論到二者的關系問題了。
早期儒家對欲有一種很基本但很寬泛的理解,就是指人的心理欲求,但其運用卻有不同,因為具有不同層次的涵義。就人類生存的物質方面的欲、望而言,儒家并不反對,但是保持一種高度的警惕,如果欲求過多或至于貪,就會妨害人的德性。這共同的分寸是很難把握的,但是將情、欲進行比較,就立即會顯示出何者為輕,何者為重。“欲貴者,人之同心也。人人有貴于己者,弗思耳矣。”
(《孟子?告子上》欲求富貴是人人同心的,但是每個人自己有更尊貴的東西,只是不去思考罷了。這“貴于己者”就是“良貴”即自己的道德情感及其善性,這是別人不能給予的,也是別人拿不走的,因而能夠表現人的尊嚴與價值。如果當二者發生沖突時,那就別無選擇,只能選擇道德人格。“生亦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兼得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”
(同上)活著,這是人類最基本的欲求,也是完全正當的欲求,誰不想活著?“義”即道德義理也是人類的欲求,人人都有道德上的價值,人格上的尊嚴,這就是人所本有的“良貴”但是,當二者發生沖突時,決不能茍且偷生,而要“舍生取義”這兩種不同的“欲”有價值上的本質區別,因而才有這樣的選擇。這完全是一種自我選擇,其所以作出這種選擇,是有內在根據的,這就是情重于欲。有情才有義,謂之“情義”這是人之所以尊貴的內在根據,也是人的生命的價值所在。如果為了活著而犧牲生命的價值,就是“無義”之人,人而“無義”是一種最大的恥辱。
“姐姐,你的這雙腿真的好美好美,我好想親親她們呀……”
韋小寶一邊說著還一邊伸出舌、頭輕輕舔了舔嘴唇。